法(拼音:f?)是壹級漢字(常用字),是漢語的通用標準。古法文字“令”的書寫最早見於西周金文。“法”是指法律和法令。它的意義從古至今都沒有太大的變化。古代有時指刑法,後來從“法”的意思引申為“規範”、“方法”的意思。
古籍解讀:
康熙字典:
古文:易,淩,?。
“唐雲”缺乏處方。《聚韻》《韻會》太平淡,不可刪減,聲轉聲。二雅詩書:法,長夜。“名釋”:法律,強制。強迫和限制。《禮月令》:是太師守法的命令。註:法,巴法也。
也是制度性的。《禮記曲禮》:欲修其法,審之。
這是禮貌。《孝經·卿大夫篇》:非先王,不敢取。
刑法也。《書·魯刑》:只有五虐之刑,才稱之為法。
看起來是這樣。《文心雕龍·大臣》:神仙告兵,有法必依。佛法,象也。兵無計,奇中有象,故謂之法。
跟風。《易凝聚》:崇天卑法。
又執法了,明星名。《史記》的正史記載:端門東的第壹顆星是左執法,形象挺偉。端門西邊的第壹顆星是右執法,壹個古代文人的形象。
姓氏。後漢法雄傳:齊襄王張法之後。
還有《韻補》葉賦剪,音吹。揚子《太玄經》:陽高,郡失法,物佩其墨,必從之。
葉放還沒剪,聲音也沒用。歐陽:唐易,萬民皆拜,無臣之功,以執法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