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加蓋公章的地方,壹般要村委會主任簽字後才能加蓋公章。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等基本信息的,公章保管人應當本著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精神辦理。
2.貸款、承包、擔保、對外簽訂合同等重大事項需要使用村委會公章時,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表決後方可蓋章。如有違反,公章保管人有權制止或拒絕加蓋公章。
3.未保管公章的人員不得擅自攜帶公章外出,公章保管人家屬不得隨便使用公章。嚴禁用白紙蓋公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