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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農家書屋管理系統

法律分析:1。農家書屋是行政村為滿足農民需求而建立的公益性文化服務設施。

2.農家書屋為全體村民服務,圖書、報刊、音像制品供全體村民免費借閱。

3.農家書屋的出版物、書架、桌椅、投影設備都是公物,請妥善保管。

4.農家書屋必須在屋外懸掛標牌,在屋內醒目位置張貼各種規章制度。

5.農家書屋每周壹至周五上午9: 00至下午5: 00開放,周六日全天開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九條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教育和督促村民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維護合法權益,發展文化教育事業,普及科學技術知識,促進男女平等,做好計劃生育工作,促進村與村之間的團結互助,發展多種形式的社會。村民委員會應當支持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活動,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在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員會應當教育和引導各民族村民加強團結,互相尊重,互相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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