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責任:造謠、傳謠造成他人名譽、財產等權益損害,造成經濟損失的,造謠、傳謠者可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的規定,造謠、傳謠造成他人名譽、財產和其他權益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造謠、傳謠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刑事責任:造謠、傳謠內容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利益等重大問題的,可能構成犯罪行為,造謠、傳謠者可能承擔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故意傳播虛假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可處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行政責任:散布謠言的內容涉及行政管理領域的,可以由行政機關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行政機關可以對造謠者進行行政處罰,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等。
總之,造謠者可能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具體的責任要看造謠的具體情況和後果。所以要遵守法律法規,不造謠不信謠,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九十壹條之壹,發布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信息,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輻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恐怖信息而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故意而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