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只是故意傷害,則屬於“侵犯人身權”罪。造成輕傷以上的,涉嫌“故意傷害”;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是隨意毆打他人的性質,則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罪”。如果造成輕傷以上,或者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則涉嫌“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3.如果雙方聚眾鬥毆,屬於“擾亂公共秩序”罪,雙方壹般都在五人以上,涉嫌“聚眾鬥毆”;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