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14周歲以下人員或者60周歲以上人員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條猥褻他人,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暴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褻精神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