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通過部門考試的應屆畢業生可以從7月11開始申請職業法律資格嗎?

通過部門考試的應屆畢業生可以從7月11開始申請職業法律資格嗎?

2017年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可於今年7月11日起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根據司法部發布的公告,2017年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2016屆高校畢業生,可於7月11日9時至7月17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申請人可以選擇在其居住地、住所或者工作場所申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戶籍在報名資格條件放寬地方且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須選擇在戶籍所在地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大學畢業後,申請人戶籍已遷回原籍,原籍是放寬報名資格的地方,也比照適用上述規定。

在內地就讀的香港、澳門和臺灣省的申請人,可以自行選擇內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司法部提醒報考人員及時網上填報信息。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予受理。

在此提醒已經通過2016司法考試的同學及時報考。他們壹旦錯過,就白費了!

  • 上一篇:被註銷的公司能恢復正常嗎?
  • 下一篇:紅字電子發票無效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