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政策是依托城鎮居民(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結算平臺,對因病致貧的城鄉居民提供有限救助和優惠醫療。這項政策包括資助參保、減免基本醫療費用、特殊門診救助、住院醫療救助、大病慈善救助等多種形式,旨在減輕重大疾病造成的經濟負擔,防止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
大病救助資金來源:
1,政府財政撥款:政府預算內專項資金支持大病救助項目;
2.社會捐贈:企業、個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為救助重病患者而進行的捐贈;
3.醫保基金:部分地區將醫保基金中的資金用於大病救助;
4.慈善基金會:通過基金會募集的資金專門用於大病救助;
5.公益活動籌款:通過各種公益活動籌集的資金用於幫助重病患者。
綜上所述,大病救助政策旨在為因病致貧的城鄉居民提供有限救助和優惠醫療,減輕其因重大疾病造成的經濟負擔,防止其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
法律依據:
社會援助臨時措施
第三十壹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相銜接的醫療費用結算機制,為醫療救助對象提供便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