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第4號法令第4條。13遼寧省總指揮部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見:
全面實施核酸檢測和集中分離。當地從即日起在各重點地區安排對來遼和返遼人員進行14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兩次核酸檢測;不足14天,7天內核酸檢測無陰性證明者,隔離14天,盡快進行1次核酸檢測。所有密切接觸者和壹般接觸者均實行集中隔離,全部實行核酸監測。對所有發熱患者、住院患者、照顧者和有重點地區居住史的患者進行核酸檢測。加緊努力提高核酸檢測能力。核酸檢測要在12小時內完成,檢查要完成,檢查要早,檢查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