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流業條例》規定,物流市場準入實行公平準入原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商業習慣規定物流企業的準入條件和審批程序。
2.《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對外商投資產業進行了分類,明確了各產業的準入條件和限制。國內物流企業也應遵守這些規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規定,金融機構向物流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時,應當依法進行審查,確保資金合法流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對物流合同的簽訂、履行和違約進行了規定,保障了物流企業的合法權益。
5.《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規定了物流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行為準則和規範,防止壟斷行為的出現。
6.《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規定了包括物流企業在內的電子商務經營者的準入條件和經營要求。
綜上所述,我國關於內資物流企業市場準入的主要法律規定有《物流業條例》、《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合同法》、《反壟斷法》和《電子商務法》。這些法律規定為國內物流企業的市場準入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