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們沒有生育權,將來如何解決養老問題?如果不讓他們生孩子,他們的基本權利怎麽保障?所以我覺得這位代表提出的這個建議真的很可笑。壹個人再窮再卑微,也應該有自己的生育權。因為這是他做人的基本權利。
壹些代表提出的動議實在令人費解。他們可能是單純從另壹方面理解了問題,沒有全方位考慮,所以想出了這樣的議案。我認為應該仔細篩選這些代表的人選。不然大家都可以當代表,發表意見,還是有點不好,因為會有壹些不合格的人上去。這些人提出的意見大概是很沒有建設性的。我認為這浪費了他作為代表的身份。也浪費了發表意見的機會。
公民應該有自己的自由生育權。他們不應受到任何幹涉。即使這個人是殘疾人,他也應該有自己的權益,不應該被剝奪,因為他首先是壹個人,壹個人有自己的權利。而且在我們國家,這些殘疾人還受到保護,甚至給予特殊照顧。剝奪他們的權利其實是非常不尊重的。殘疾人也有權利養育下壹代,因為誰也沒有權利剝奪他們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