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拒絕接種的申請被拒絕了,可以找壹些和自己有相同要求的同事,直接和相關領導溝通,表達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表達自己的需求。希望通過真誠的溝通,讓領導了解大家的實際情況,看能不能靈活處理。同時,傾聽領導的感受和想法,看他怎麽想。或許,從他的角度來看,他也有他的難處。相信通過溝通,妳們會更加了解對方的感受,更加理解對方,可以協商出合適的解決方案。
2.如果領導通過各種方式溝通交流,單位還是堅持讓他們打疫苗。他們需要考慮是否有必要堅持自己的投訴,是否有必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或者通過法律法規離開公司來避免打預防針;
3.如果選擇不投訴,不參加疫苗接種,就要愛護身體,做好充分準備,減少不良反應的發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經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