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已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等嚴重罪行,需要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具體判處的年限取決於犯罪情節。另外,需要註意的是,對於犯罪的未成年人,即使情節特別嚴重,也不能適用死刑。我們不會等到成年,但我們都是根據作案時的實際年齡來判斷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