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的位階,上位法和下位法?
法的位階是指不同國家機關指定的規範性文件在法源體系中的有效地位和位階,由立法體制決定。?
上位法是指與其他規範性文件相比,在法律位階上處於更高地位和效力層次的規範性文件。?
下位法是指在法律的層級結構中,地位和級別低於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範性文件。?
我國《立法法》詳細規定了屬於不同位階的上位法和下位法以及屬於同壹位階的法律規範之間的有效關系。即下位法不得違反上位法的規定,與違反上位法具有同等效力,並在各自的權限範圍內實施。?
二、按照《立法法》第79條和第80條的規定,在各種法律來源中有不同的等級:
法律的效力高於法規的效力;?
行政法規的效力高於規章;?
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於同級和下級地方政府規章;?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效力高於本行政區域內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