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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人全部走酒店“後門”逃跑。這違法嗎?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付飯錢是理所當然的事,但這16人卻集體脫單,簡直可惡。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應該受到懲罰。其實做餐飲也不容易。每天都有人起早貪黑,甚至遇到消費者逃單的情況。作為餐館老板,他們應該報警維護自己的權益。

2021 1 1原本是壹個歡樂的新年,但是貴陽的餐館老板卻很苦惱。因為晚上對賬,發現自己的收入少了800元。通過監控,原來是有壹家公司共***16人集體從餐廳後門逃走。據悉,16人坐了兩桌,當天消費800元。當服務員讓他們買單時,壹個員工說他們不在,暫時不買單。吃飯的時候,兩桌人還其樂融融,但是吃完飯,這些人就從餐廳後門逃走了,沒有人買單。因為那天吃飯的人太多,老板沒有發現,晚上對賬的時候才發現是他們買單。

隨後,餐館老板聯系了訂餐者,說明了情況,要求他們盡快買單。然而,訂餐者承諾的買單時間卻遲遲不到,這讓餐館老板非常氣憤,選擇了報警。警察趕到後,了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並聯系了訂餐的人。這時訂餐員說不知道當時員工有沒有付款,還說店家不買單也有責任,因為店家沒來結賬。這樣的人做錯了事還來指責店家,真的很不合理。

正常的公司聚餐都是由專人負責,然後由公司報銷。這16人想從後門逃走。幸好這家餐廳安裝了監控,拍下了這些人逃單的全過程,不然不可能說出這麽流氓的話。希望有關部門把這些人列入失信名單,而不是只讓他們補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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