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是需要繳納費用的。法院的強制執行需要當事人提出申請,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強制執行,由被執行方支付費用。當法院強制執行時,它有時間和其他程序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
利害關系人應當在公示期間向人民法院報告。
人民法院收到利害關系人的申報後,應當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並通知申請人和給付人。
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情形有哪些?
1.海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裁判文書的期限為180日。申請執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書送達當事人之日起計算;
2.海關應當自被執行人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180日內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生效的具體行政行為。逾期申請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正當理由的除外;
3、具體行政行為的權利人或者繼承人,有權在3個月內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具體行政行為;
4.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裁判文書的期限為1年,計算方法與海關作為申請執行人相同;
5.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生效裁判文書的期限為18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