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簽提單對公司的影響壹般情況下,如果倒簽日期較短(約1~3天),大家默認可以接受。銀行接受所有與單據壹致的單據,其他的不予考慮。但是,如果妳有“惡意”欺詐,銀行也會拒收妳的證件。由於信用證規定的最遲裝運日期是65438+2006年10月21,但妳方的裝運日期是65438+2006年10月30日。因為時差太長,這種情況下妳船東是不會同意倒簽提單的。所以有壹個能不能執行的問題。即使妳的公司保證船東可以會簽提單,妳還是要承擔很大的風險。在對提單進行會簽時,必須首先獲得承運人的同意。壹般情況下,承運人不願意在提單上加簽。因為這樣做會造成承運人自身的聲譽甚至經濟損失。如果賣方預計無法按時交貨,並且不打算通知客戶延長信用證(即修改信用證的裝運日期),唯壹的辦法就是要求承運人會簽提單。必須盡早向承運人提出會簽的要求,這樣壹旦承運人拒絕,賣方可以有充足的時間另辟蹊徑,又不會使工作過於被動。另外,如果賣方要對提單進行會簽,必須提前考慮目的港的距離。副署的方式在東南亞不適用,因為離中國太近,航程太短。簽單,造假痕跡太明顯,承運人肯定不會做。提單被會簽的情況很多。比如信用證要求的最晚裝船日期是65438+2月13,但是貨物會在14裝船。為了順利結匯,妳必須要求船公司將提單復簽至13。因為信用證項下結匯的單據必須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