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國家標準(GB)和地方法規具有較高的法律效力。

國家標準(GB)和地方法規具有較高的法律效力。

國家標準(GB)的法律效力高於地方法規。

國標是國家標準適用於全國,地方規定適用於所有地方,只在本地有效。

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國家標準和推薦性國家標準。對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以及滿足經濟和社會管理基本需要的技術要求,應當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

綜上所述,國家標準(GB)的法律效力高於地方法規。

延伸材料的中國標準分為基礎標準(壹般包括術語、符號、代號、機械制圖、公差與配合等。)、產品標準、輔助產品標準(工具、模具、量具、夾具等。)、原料標準和方法標準(包括工藝要求、工藝、要素、工藝描述等。).根據成熟程度,有法定標準、推薦性標準、試行標準和標準草案。

截至2003年底,我國共有國家標準20906項(不含工程建設標準)。中國的國家標準主要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工程建設國家標準的發布主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

百度百科-法律效力

百度百科-國家標準

百度百科-地方法規

  • 上一篇:關於小學生是否守法500字大辯論的思考
  • 下一篇:孩子犯了錯,誰該買單?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