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照片是侵犯肖像權的違法行為,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消除影響。根據侵犯肖像權的特征,侵犯肖像權的責任必須具備三個要件:
1.肖像權侵權責任的首要條件是肖像的使用;
2.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使用;
3、暢通無阻但非法使用;
侵犯肖像權不以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但未經許可使用他人肖像屬於侵犯肖像權。
知識產權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中具有獨創性並能以壹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包括以下內容:
1,文字作品;
2.口頭作品;
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作品;
4.藝術和建築作品;
5.攝影作品;
6.音像作品;
7.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計算機軟件;
9.其他符合作品特點的智力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十八條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特定自然人通過圖像、雕塑、繪畫等在壹定載體上可以被識別的外在形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壹條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意誌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視為作者。第十二條。署名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是作者,作品中有相應的權利,但有相反證據的除外。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認可的登記機構登記其作品。前二項之規定,於著作權相關權利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