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盜竊價值50元的物品不構成犯罪,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將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行為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
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盜竊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上,行為人具有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構成;
4.本罪主觀上表現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持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265條
以營利為目的,竊取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竊取、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