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兩個人自願的選擇,是被法律認可和保護的。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法律對結婚年齡的規定可能會有所不同。就我國而言,法律對結婚年齡有明確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要鼓勵。”這是我國現行法律對結婚年齡的基本規定。但需要註意的是,該規定主要適用於壹般情況,即普通公民之間的婚姻行為。
但在某些情況下,如少數民族地區,結婚年齡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風俗習慣適當調整。這些調整可以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結合當地實際情況作出的特殊規定。
總結壹下:對於普通公民來說,18周歲結婚是違法的,因為男性未滿22周歲,女性未滿20周歲。但對於具體地區或具體情況可能會有不同的法律規定,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6條規定:
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應該鼓勵晚婚晚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