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暖漏水物業有壹定責任。如果是原安裝遺留問題且未過保修期,則由地暖安裝商或物業承擔責任;
2.如果因業主原因導致地暖漏水,業主應承擔維修責任。
該物業的主要工作如下:
1,房屋維修管理。確保房屋和設備在安全合法的狀態下正常使用。並通過規範科學使用,充分發揮房屋及其設備的最大功效;
3.健康管理。定期、及時清掃轄區衛生,為居民提供舒適、整潔的生活環境;
4.治安管理。對建築物及其設備進行安全有效的管理,確保物業所有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並制定和完善相關防盜措施;
5.車輛梳理管理。對小區主幹道、消防通道上停放的車輛進行嚴格管控;
6.公共市政設施管理。提供水、電、氣、暖、快遞、通訊設施等市政設施的委托管理;
7.違章建築的管理。配合拆違辦對違法建築進行舉報、監督和管理;
8.提供多種生活服務。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管理規約應當約定物業的使用、維護和管理,業主的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以及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
管理規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管理規約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