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我能在地鐵上吃東西嗎?

我能在地鐵上吃東西嗎?

法律分析:地鐵上不能吃東西。因為有獨特氣味的食物或飲料會汙染車站和車廂的空氣,妨礙他人乘車,而地鐵屬於封閉空間,氣味很難消退。食物也可能汙染地面,導致乘客滑倒受傷。

法律依據:《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乘客不得實施下列影響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秩序的行為:

(壹)擅自在車站、列車上塗寫、刻畫、張貼或者懸掛物品的;

(二)攜帶動物(導盲犬、軍警犬除外)進站乘車,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進站乘車;

(三)推銷產品或者從事推銷活動,乞討、表演藝術和歌舞表演,發出較大噪聲,使用電子設備時發出噪聲;

(四)騎平衡車、電動車(不含殘疾人助力車)和自行車,使用滑板、旱冰鞋;

(五)在列車內進食(嬰兒和病人除外);

(六)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躺臥或者踩踏座椅;

(七)在車站、列車內騷擾乘客的其他行為。

  • 上一篇:黨內法規是什麽時候被黨章正式確認的?
  • 下一篇:電梯要註意哪些地方?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