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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耀的事跡

新加坡內閣資政李光耀

李光耀於1923年9月出生於新加坡。原籍中國廣東省大埔縣黨溪鄉。畢業於新加坡萊佛士學院。1940-1950先後就讀於倫敦經濟學院、劍橋大學、中典法學院,1950取得中典法學院律師資格。1950回新加坡後,在多家工會做律師和法律顧問。1954 11參與建立新加坡人民行動黨,並擔任秘書長。1955當選立法議會議員(1965於2月改稱國民議會)。1959年6月,任新加坡自治政府首任總理。1963年9月,新加坡聯合馬來亞、沙撈越、沙巴組成馬來西亞聯邦,他繼續擔任新加坡總理。1965年8月9日,新加坡退出馬來西亞聯邦,成立馬來西亞共和國,李光耀任馬來西亞共和國總理,至1990年6月。1991 9月任總理府高級部長。1994 10當選為新成立的國際儒學聯合會名譽主席。1997 1曾擔任內閣(總理府)高級部長,2001 11連任。

李光耀從小接受英文教育,努力學習中文和閩南話。我特別喜歡學習和背誦中國人的四字成語。我喜歡跑步和遊泳,我喜歡喝中國茶。

李光耀1950結婚。他的妻子柯·於之是他在劍橋大學的同學,也是壹位著名的律師。她的祖籍是中國福建省同安縣。他們有兩個兒子和壹個女兒。長子李顯龍;次子:李顯揚;女兒李瑋玲。

李光耀重視並致力於發展對華友好關系。從1976開始多次訪華。2005年5月被復旦大學授予榮譽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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