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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麽法律禁止住在地下室的人?

法律分析:

商住建築的區別在於商住建築是用於商業和居住的。住在樓裏的應用是專為住的。於是,在法律保護上形成了兩種不同的法律。

商住建築是指商住兩用的綜合性建築。壹般商住樓底層(或幾層)為商場、商鋪、商業,其余為住宅樓。

商住不分建設主體,不僅開發商可以建,非開發企業和個人也可以建,不存在出售的要求。

商住用地性質為綜合用地。根據國家土地法,綜合用地的使用年限為50年。

住宅樓是指專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別墅、公寓、職工家屬宿舍、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

但不包括居住建築中使用或居住的地下室,也不包括托兒所、病房、療養院、賓館等特殊用途的房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住宅的土地使用權以70年為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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