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第三人收到傳票時,只向法院提交辯護意見。不出庭可以嗎?個人意見不當庭。

第三人收到傳票時,只向法院提交辯護意見。不出庭可以嗎?個人意見不當庭。

法律分析:被告提交答辯狀時,不出庭需要委托他人代理訴訟。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壹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組織推薦的公民。

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除不能表達感情的以外,我應當出庭。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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