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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5天法律法規

法律解析: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每月帶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帶薪天數×8小時)。

每月帶薪天數= (365天-104天)÷65438+2月= 21.75天。

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全年職工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第513號令),全體公民放假由10天增加到11天。據此,員工年平均月工作天數及工資折算方式調整如下:

壹、系統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 250天。

季節性工作日:250天÷4季= 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65438+2月= 20.83天/月。

工作時間的計算: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天8小時。

第二,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換算

根據《勞動法》第五十壹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時不排除國家規定的11法定節假日。相應地,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換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每月帶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帶薪天數×8小時)。

每月帶薪天數= (365天-104天)÷65438+2月= 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0〕8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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