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動車第壹次被抓沒有戴安全帽,不會處罰,會批評教育。第二次發現電動車不戴安全帽的,給予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但是不會扣,因為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不需要駕照。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壹條。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和乘車人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和乘車人應當按規定佩戴安全帽。
第八十八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二、什麽電動車不能上牌?
1,產地不明,產品合格證與車輛信息不符;
2、非法改裝、組裝、篡改電動自行車的;
3.電動自行車整車編碼丟失或被篡改;
4.屬於電動兩輪摩托車;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