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未經許可改裝機動車是違法的。改裝必須向當地車輛管理所備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第壹款限制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拼裝機動車或者私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擅自改裝機動車底盤、發動機、懸架、傳動系統、定向系統、輪胎輪轂、燈具、車身顏色塗裝、外觀結構,機動車相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數據不壹致的,屬於改裝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擅自拼裝機動車或者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
(二)變更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碼的;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和保險標誌;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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