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跨境電商的要求會更嚴格、更規範,代購需要主體登記;
3.“虛假評論”行為被負面認定,“刷贊”行為將被禁止;
4.“二合壹”(經營者壟斷)相關遏制條款出臺;
5.限制“搭售行為”,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選項;
6.有效遏制電商“砍單”問題。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的方式約定消費者支付價款後合同不成立;
7.對支付產生的問題做了創新性規定,如提供對賬服務、三年交易記錄等;
8、解決押金退還問題,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退還押金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9.避免快遞問題,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按照與消費者承諾或者約定的方式和期限將商品或者服務送達消費者;
10.利用大數據給老客戶更好的個性化服務,包括更優惠的價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五條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環境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網絡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等義務,承擔產品和服務質量責任,接受政府和社會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