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在劇中扮演重要角色。他們負責協助法官辦案。具體來說,法官助理將幫助法官審查訴訟材料,提出訴訟爭議要點,組織證據交換,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調解,接待案件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的來訪和查閱案卷,依法調查、收集、核對相關證據,協助法官采取訴訟保全措施,準備與案件審理有關的參考材料,根據法官的指令起草法律文書。
書記員在劇中的作用主要是記錄和整理庭審過程和案件材料。他們負責審前準備過程中的日常工作,檢查庭審參加人員的出場情況,宣布法庭紀律,在庭審過程中進行記錄,整理、裝訂、歸檔案卷,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日常工作。
法官助理和書記員雖然都是審判助理,但職責分工不同。法官助理的職責往往與法律有關,比如審閱案件材料、起草裁判文書等,而書記員的職責則更側重於日常工作,比如庭審記錄、卷宗整理等。在壹些復雜的案件中,書記員甚至需要協助法官進行案件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