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銷售不違法。是否違法主要看電話營銷的內容和服務是否合法。銷售涉嫌法律禁止流通的產品,或者存在違法銷售方式的,屬於違法行為。如果單位涉嫌詐騙,可能違法犯罪。機組運行正常不重要。如果公司證件齊全,銷售與事實相符的商品並不違法。相反,公司欺騙了消費者,會被工商局調查,後果嚴重的會追究刑事責任。如果電話營銷存在欺詐行為,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詐騙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電話營銷的行為本身並不違法。違法主要在於推廣什麽產品,是否涉嫌欺詐或騷擾,公司各種證件是否齊全,所售商品是否與描述相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款的規定處罰。
衍生問題: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侵害對象:公民個人身份信息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觀上說明行為人以竊取、收買的方式收集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
3.犯罪主體: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是指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本身及其工作人員(自然人)。
4.主觀方面: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