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電影本身,電影講了壹個“農婦李雪蓮不是潘金蓮”的故事。從真假離婚的官司,名譽權的問題,到十年上訪的圍攻,這個故事也引起了很多法律界人士的關註。近日,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院長李小梅法官和北京悅誠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好先後撰文指出電影《我不是潘金蓮》的法律瑕疵。
總之,影片有兩個法律傷口:第壹,不能有李雪蓮的離婚訴狀;第二,李雪蓮的請願行為存在許多漏洞。為了證明自己是“我不是潘金蓮”,可以以侵犯名譽權為由提起民事訴訟。李小梅法官直言:“馮小剛和劉震雲,請不要用淺薄侮辱法律人的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