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立原則
電子商務法的基本目標歸結為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建立公平的交易規則。為了平衡各方利益,實現公平的目標,有必要做到以下幾點:
(1)技術中立。電子商務法不應歧視傳統的密碼法、非對稱公鑰法、生物識別法等認證方法,產生任何歧視性要求。
(2)媒體中立。媒體中立和技術中立密切相關,兩者都具有很強的客觀性,壹定的傳播技術是相應媒體的前提條件。
(3)實行中立。意思是在電子商務法等相關法律的實施中,不能忽視壹件事;國內電子商務活動和跨國際電子商務活動的法律待遇應當壹視同仁。
(4)平等保護。這壹點是電子商務交易中貫徹中立原則的延伸。電子商務法應該盡可能地保護商家和消費者、國內當事人和國外當事人。
2、自主性原則
允許當事人通過協議訂立交易規則是交易法的基本屬性。因此,在電子商務法的立法和司法過程中,應以意思自治原則為指導,為當事人充分表達和實現自己的意願預留足夠的空間,提供真正的保護。
3.安全原則
保障電子商務安全不僅是電子商務法的重要任務,也是其基本原則之壹。電子商務以其高效、快捷,在各類商業交易中脫穎而出,具有強大的生命力。而這個高效快捷的交易工具。安全必須是前提,這不僅需要技術上的安全措施,更需要法律上的安全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