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許可證是符合相關安全和技術規範的可信許可證。與紙質許可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為網絡環境下許可證持有人身份、資格、資質或某種能力的證明。在網絡環境下,電子證書是離開原系統(發證管理系統)後的數據文件,其法律效力主要是在第三方應用系統的應用過程中對其進行識別,如電子政務外網、電子商務平臺、手持終端等移動設備中的各部委行政審批業務系統。因此,有必要在電子證書數據文件的簽發過程中嵌入安全機制,由第三方應用對簽發過程中嵌入的安全機制進行驗證。安全機制主要保證電子證書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具體來說,壹方面需要保證是合法機構出具的合法證明,防止“假證、偽證罪”;另壹方面,需要保證合法主體在使用證書,防止“冒用和挪用”。
2018 165438+10月16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國家電子文件管理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國家密碼管理局)在北京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電子證照通用技術框架、電子證照目錄信息規範、電子證照元數據規範、電子證照標識規範。本系列標準從2019 1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