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的特點如下:
1.電子支付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完成信息傳遞,其所有支付方式都是數字化的,而傳統的支付方式是通過現金流通、票據轉賬、銀行匯款等物理實體的流通和信息交換。
2.電子支付的工作環境是基於壹個開放的系統平臺(如互聯網),而傳統支付是在壹個相對封閉的系統中運行,如銀行系統的專網。
3.電子支付使用最先進的通信手段,如互聯網和外網,而傳統支付使用傳統的通信媒體。
4.電子支付對軟硬件設施要求很高,如聯網的微型計算機、相關軟件等配套設施,而傳統支付對銀行端要求很高,對客戶端幾乎沒有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第五十三條
電子商務當事人可以約定以電子支付方式支付價款。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為電子商務提供電子支付服務時,應當遵守國家規定,告知用戶電子支付服務的功能、使用方法、註意事項、相關風險和收費標準,不得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條件。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應當確保電子支付指令的完整性、壹致性、可追溯性和不可篡改性。電子支付服務提供者應當免費向用戶提供對賬服務和最近三年的交易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