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去工商局領取公司章程,需要攜帶以下材料: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公章。2.壹般介紹信,包括因故委托某人到某局查詢公司章程,並加蓋公章。公司章程是確定公司權利義務關系的基本法律文件。也是公司的自治標準。公司的設立程序始於公司章程的訂立,止於設立登記。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設立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條件之壹。無論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須由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並在公司設立時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應當審查公司章程,決定批準或者登記。公司沒有章程,不能審批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壹條* *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衍生問題:
章程有什麽特點?1,合法性。合法性主要強調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內容、修改程序和效力是法律強制規定的,任何公司不得違反。2.真實性。真實性主要強調公司章程記載的內容必須客觀,與現實相符。3.自主。意思自治主要體現在:第壹,公司章程作為行為準則,不是國家制定的,而是公司自己依法制定的,是公司股東壹致表達的結果;第二,公司章程是法律之外的行為準則,由公司自己實施,不需要國家強制來保證其實施;第三,公司章程作為公司內部規章,只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具有效力,不具有普遍約束力。4.開放性。開放主要是針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內容不僅應當向投資者公開,還應當向包括債權人在內的社會公眾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