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是指男女雙方依法不經正式結婚而共同生活。是雙方自願選擇的壹種生活方式,但這種關系是兩性之間脆弱的關系。不僅同居雙方的利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還增加了社會的負擔和不穩定因素。同居不同於合法婚姻,它是不以終身共同生活為目的的暫時結合。現行婚姻法明文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所以同居的男女雙方應該都沒有配偶,雖然沒有經過法定程序結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不以夫妻名義。這種情況下,雙方應解除同居關系,必要時追究加害人的責任。同居是指兩個人為了某種目的暫時生活在壹起,現在壹般用在異性之間。同居和婚姻不壹樣。婚姻是法律認可的夫妻關系,不能隨便解除,必須經過壹定的法律程序。同居是壹種不被法律認可的,出於當時人的意誌,可以隨時終止關系的行為。同居雙方都沒有任何法律保護。同居男女在性關系的基礎上共同生活。壹個男人或壹個女人以同性戀為由共同生活也被認為是同居。同居包括已婚同居和男女未婚同居。未婚同居關系的當事人既沒有合法配偶,也沒有壹方或雙方合法配偶。有合法配偶或合法婚姻關系的壹方與他人同居有兩種形式:壹種是事實上的重婚,即以夫妻名義同居;另壹種是同居,即沒有夫妻名義的公開同居。以上都是非婚性行為。同居和婚姻不壹樣。婚姻是法律認可的夫妻關系,不能隨便解除,必須經過壹定的法律程序。同居是壹種不被法律認可的,出於當時人的意誌,可以隨時終止關系的行為。同居壹般是不好的現象,因為同居的各方都沒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