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定期實施定點垃圾分類,促進居民養成良好的分類習慣,不僅有助於減少生活垃圾,還能增強垃圾分類的準確性。《條例》第三十二條第壹款規定“本市實行生活垃圾定點分類投放制度”,充分體現立法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作用。同時,第二款規定“市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分類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制定生活垃圾分類目錄和分類投放指南,明確分類標準、標簽、投放規則等內容,並向社會公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標準化和信息化管理,加強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和政務服務平臺整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處理水平。
第九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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