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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政策

法律分析:50+1,德國足協(DFB)和德國足球聯賽(DFL)章程中的規則。

其實“50+1”並不是說私人投資者或企業不能擁有職業球隊50%或以上的股份,而是俱樂部必須擁有50%以上的投票權,而俱樂部除了50%的投票權之外,至少還有壹個更進壹步的投票權比例,也就是大家熟知的1%,但也不僅僅是65433。根據德國足協的章程,德國俱樂部始終堅持50+1的政策:無論投資者在俱樂部擁有多少股份,德甲和德國職業俱樂部都擁有50%以上的投票權。做決策的時候,不管投資人花多少錢,都不應該獨霸天下,必須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這壹政策是為了避免英超、西甲這樣的俱樂部投資者為了贏球而花錢買外籍球員的情況。在這壹政策的指導下,俱樂部通過完整的青訓體系培養了自己的後備力量,這也成為了德國足球的壹大特色。許多球員在退役後仍然在自己的俱樂部工作,擔任各級青年隊的教練。作為青訓教練,球星也成為德國俱樂部獨有的資源優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第二條國家發展體育事業,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提高全民族身體素質。體育工作以全民健身活動為基礎,實行普及與提高相結合,促進各類體育運動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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