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如下:
(1)甲方的過錯責任更大。當然,如果是對方先侮辱或者誹謗,情節惡劣,責任另當別論。雙方的具體責任需要法院綜合案情來確定;
(2)如果壹方無故毆打另壹方,那麽被毆打方可以采取正當防衛,對另壹方造成的損害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3)造成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要負刑事責任。
打架受傷的認定標準是什麽?
1,輕傷。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力、視力或者其他器官部分功能障礙,或者對人身健康造成中度損害的其他傷害,包括輕傷壹級、二級;
2、輕傷。各種損傷因素引起的原發性損傷或原發性損傷引起的並發癥不危及生命;左側組織器官的結構和功能中度受損或外觀受到明顯影響;
3、輕傷。各種損傷因素引起的原發性損傷或原發性損傷引起的並發癥不危及生命;左側組織和器官的結構和功能輕微受損或外觀受到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