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新時代深化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第六條完善中小學評價。義務教育學校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保障學生平等權益、引領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水平、營造和諧教育環境、建設現代學校制度、學業負擔和社會滿意度為重點。國家制定義務教育學校質量評估標準,完善義務教育質量監測體系,加強監測結果應用,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普通高中主要評價學生全面發展的培養。國家制定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價標準,突出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開展學生發展指導,優化教學資源配置,有序推進選課走班,規範招生和辦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