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老人犯罪的具體刑期如下:
1,80歲老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適用死刑;
2.行為人是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負刑事責任;
3.行為人是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行為人是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以特別殘忍的手段實施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經最高檢察院提起公訴,應當負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九條。
對死刑適用對象的限制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死刑不適用於審判時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