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應該都很關心壹個農民賣150分被罰5萬的事件。看到這個事件後,人們首先想到的是這個人是不是職業打假人,然後才是同情那個農民。邊肖也同情農民,但我們必須從另壹個角度來思考。她不賣豬肉已經壹兩年了。她賣東西應該知道自己需要什麽,但是他的證件不全,讓這些造假的人有機可乘。他是壹個職業打假人,但是他的行為是合法的,是有法律支持的,因為法律上有明確的要求,賣東西之前必須有相關的證明,而那個農民沒有。
這個農民賣的其實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我們平時賣東西的時候,其實是看了這些重要信息的。如果不這樣,大家會擔心這個東西的質量問題,所以不會買。只是我們的法律意識沒有那麽強,這也給了壹些商家可乘之機。為了省錢,他們會保存這些重要信息。這個職業打假人其實並沒有否認自己是職業打假人,只是抓住了壹點,就是這個農民,賣了這麽多年這個產品,明明知道她需要標明產品信息,但是她沒有這樣做,所以法院的判決並沒有冤枉她。
邊肖認為職業打假人說的有道理,同時希望大家引以為戒,不要知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