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對於確定為三級大壩和二級大壩的水庫,

對於確定為三級大壩和二級大壩的水庫,

對於確定為三級、二級大壩的水庫,評估組織單位應對可能出現的潰壩方式和可能對下遊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並采取加固、降級或報廢等措施進行處理。

水庫大壩的安全狀況可分為壹級、二級和三級:

1.壹級壩:實際抗洪標準滿足防洪標準要求,水庫大壩處於正常工作狀態,工程無重大質量問題,按設計標準正常運行;

2.ⅱ級大壩:實際防洪標準不低於水利工程部發布的近期使用的防洪標準,但未達到防洪標準,水庫大壩基本處於正常工作狀態;在特定控制和運行條件下能夠安全運行的大壩;

3.三級壩:實際抗洪標準不能滿足部頒近期使用的防洪標準,或工程存在滲透破壞、結構穩定、施工缺陷等嚴重質量問題,影響水庫大壩安全,無法正常運行。

水庫大壩包括永久性擋水建築物、泄洪建築物、輸水建築物和過船建築物,具有重要意義和高風險,在日常運行管理中必須確保其安全。水庫大壩有三個安全等級。鑒定安全評價包括工程質量評價、大壩運行管理評價、防洪標準復核、大壩結構安全、穩定性評價、滲流安全評價、地震安全復核、金屬結構安全評價和大壩安全綜合評價。

綜上所述,水庫大壩的管理有嚴格的分級標準,不同等級的大壩要依法管理。

法律依據:

水庫大壩安全鑒定辦法

第十六條

鑒定組織單位應當根據大壩安全鑒定結果,采取相應的調度管理措施,加強大壩安全管理。

對於確定為三級、二級大壩的水庫,評估組織單位應對可能出現的潰壩方式和可能對下遊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並采取加固、降級或報廢等措施進行處理。在處理措施實施或完成之前,應制定保護大壩的緊急措施,並限制其應用。

  • 上一篇:定西市機動車駕駛證審驗指南
  • 下一篇:二級建造師市級考試考了哪些科目?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