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七十九條公務員實行國家統壹規定的工資制度。
公務員工資制度貫徹按勞分配原則,體現崗位職責、工作能力、工作實績和任職資格等因素,保持不同領導職務、職級、級別之間合理的工資差距。
國家建立公務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第八十條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和其他津貼。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津貼和補貼。
定期考核確定為優秀、稱職的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第八十二條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福利待遇。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待遇。
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以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