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勞動法對曠工的規定是什麽?1.對於曠工,《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是辭退員工的條件之壹,即員工長期曠工,違反了企業的相關規定,企業可以解除勞動關系。2.《勞動合同法》沒有明確規定對曠工的處罰。但由於此前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已經廢止,在《工資支付條例》等相關部門的法律規定中有明確規定,即企業可以對違反勞動合同和企業內部相關規定的職工進行經濟扣除,但扣除金額不得超過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3.企業無權懲罰員工,更無權罰款。當然,合理的話可以扣工資。如果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以依法對其進行處罰,但不能超過法律允許的限度。曠工扣半個月顯然是違法的。妳可以主張維權,但要不要維權取決於妳自己。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扣繳勞動者工資: (壹)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二)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三)法院判決、裁定要求扣繳的贍養費、扶養費;(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