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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偷東西怎麽處罰?

如果員工盜竊行為輕微,可以根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情節嚴重的要報警,交給警方處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搶奪、搶劫、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舉報。

被害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檢舉、控告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報案、控告和舉報。不屬於用戶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通知舉報人、投訴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用戶管轄而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再移交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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