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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付工程款的法律責任是什麽?

法律主觀性:

多付工程款涉嫌瀆職,責任人要按規定負刑事責任。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首先,收款方應積極返還多付的工程款;如果這筆錢被用於其他目的,應該增加壹些項目。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2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依據而獲得不當利益,遭受損失的人有權要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987條

受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取得的利益沒有合法依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受益人返還所取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97條

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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