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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類法律”和“大類法律”分別是什麽意思?

法律的小範疇指的是法律;法學的門類有法學、監獄管理、馬克思主義理論、社會學、民族宗教、政治學、公安學等等。在每個獨立的分支中,還可以進壹步劃分為不同級別的下級分支。在所有分支中,每個國家的法律總是側重於研究該國的現行法律。

法律作為社會的強制性規範,其直接目的是維護社會秩序,通過秩序的構建和維護實現社會正義。法理學作為法學的研究對象,其核心在於秩序與正義的研究,也就是秩序與正義的研究。

法學是世界各國大學開設的通用類別,也是中國大學十大學科體系之壹,包括法學、政治學、公安學、社會學四個主要組成部分。

擴展數據:

法律的特征:

歷史上出現過四種為不同階級利益服務、體現不同意識形態的法學,即奴隸主、封建主、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法律是規範人們行為的規則。以法律為研究對象的法理學必須具有實踐性特征,即它來源於社會實踐並轉而為社會實踐服務。

法理學是壹個歷史和國情的範疇。不同時空條件下的法理學總是印著特定的痕跡,其內涵與外延、內容與體系都是不同的。首先,法律可以對社會產生直接和間接的影響。第二,法學的對象、分支、方法都是真實的。第三,法律是在實踐中產生的,它的發展也是為了指導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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